【羽月】評論
內閣制通常以英國為案例。就行政權與立法權的關係言之,是兩權結合,人民僅選舉議員,而國家最高行政長官為閣揆,閣揆又以國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因此閣揆一定有議員身分。至於女王僅為虛位元首,女王公布法律要有閣揆或相關部會成員簽署。
【zechs 06】評論
一:一元的政治正當與課責。即人民選出議員(立法),議員組閣(行政);內閣向議會負責,議會向人民負責雙:雙元首,實位+虛位權:立法和內閣(行政)的權力融合國:國會至上,因國會多數黨組閣(可能為聯合內閣),故國會地位優於內閣內:內閣副署制,全體負責倒:倒閣(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