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分】評論
要7天內...而且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杜拉拉】評論
消費者保護法19條
【vicky】評論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agostodos】評論
(B)對於商品不滿意即可提出,但不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不可當奧客,把商品用個三四天才拿去退貨)(C)無須說明理由,只要不滿意即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