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llyHugo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作業準則第四條 理財業務人員宜分別就其所推介之商品,符合下列各該資格條件: 一、推介國內外證券商品,包括股票、債券、短期票券、股份或投資單 位、證券化商品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但推介境外基金者, 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另推介國內投信基金者,亦 得比照境外基金辦理: (一)通過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資格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二)通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人員資格測驗並 取得合格證明書。 (三)通過證券投資分析人員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書。 (四)曾擔任國內、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