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ra Lai】評論
第十七條 生效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有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本協議於八月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董事長 江丙坤 會長 陳雲林
【キ サキ】評論
印錯了真的很麻煩....
【MR邊際收益 MC邊際成本】評論
陳宣的書印錯了,這樣會讓人背錯耶,太危險了吧
【楊曉祥】評論
沒阿 我的是對的 ~~~
【Ming Yang】評論
沒阿 我的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