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c Lu】評論
課與義務訴訟==1.怠為處分之訴 要件~~~應作為而不作為 應為行政處分 應為行政處分 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簡單來說就是該給你卻不給你 你要叫他給你2.拒絕申請之訴 要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 應為行政處分 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 <=意思和上面一樣 只是一個是你申請他該給你的東西他不給你 一個是他應該給你卻不給你●給付訴訟===要件: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 針對事實行為<=簡單來說 你有請求權也就是你也權利要求他作為.........回到題目人民依''社會救助法''申請生活扶助金被拒絕時<=你是那個人民 依法 '申請' 某項你應該得到的權利 ...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http://mysuper.com.tw/simple/?t30172.html
【Memories Chen】評論
申請被拒絕因此沒有行政處分 所以想要申請核可的行政處分 因此提課予義務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