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ufenwolf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Why
【用戶】w19901120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因為合夥企業、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其中的無限責任股東)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用戶】Minnie Chen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股份有限公司,債務才是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