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請解釋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題組】⑴Rhizoglyphus echinopus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48
統計:A(571),B(221),C(276),D(3324),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票據之善意取得

用户評論

許妹】評論

1、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經任何其他前手權利人而最初取得權利,包括發行取得與善意取得。  (1)發行取得。權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為而取得票據,為主要的原始取得方式,亦為其他取得方式之基礎。  (2)善意取得。是票據受讓人依票據法規定的轉讓方式,善意地從無處分權人手中取得票據,從而享有票據權利。所謂善意指的是無惡意或重大過失,判斷受讓人是否善意應以其取得票據時的情況為標準,且受讓人註意義務僅限於對其直接前手。  註意:受讓人對其善意與否不負舉證責任。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背書取得是什麼意思啊?

mud】評論

票據權利之取得:1.原始取得:不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而是依據法律直接取得物權(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1)發票(2)善意受讓~票據之善意取得(D)2.繼受取得:以他人的權利及意思為依據取得物權(雙方合意-原始所有人和受領人的意思表示)(1)票據法上之繼受取得:ex背書取得(A)、被追索人因償還取得(B)(2)非票據法上之繼受取得:ex公司合併取得(C)

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評論

背書是法律術語,指的是在票據上簽名,票據所規定之權利由背書人轉讓給被背書人。中華民國票據法第5條規定:「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時,應連帶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4條:「票據出票人製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票據法所規定之票據為「匯票、本票、支票」。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3%8C%E6%9B%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