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ping Sue】評論
專屬義務的産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因身份而發生的關系,如父母與子女之間、夫妻之間關系;有的可能因特殊的協議而産生。如果爲一般協議(如勞務協議),這種義務一般是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就屬于可移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