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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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umo2001】評論
單獨行為可區分成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及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1、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即無須向相對人表示,得成立單獨行為。如撤銷意思的表示(§88)、無權處分之承認(§144)、選擇權之行使(§208)、拋棄繼承、債權拋棄、動產所有權之拋棄等。2、無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須向相對人表示,始能成立之單獨之行為。如遺囑、物權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