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鈺婷】評論
求解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民法第74條(暴利行為)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