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下列何種遺囑之完成,無須見證人?
(A)自書遺囑
(B)公證遺囑
(C)密封遺囑
(D)代筆遺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2299
統計:A(988),B(76),C(124),D(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囑

用户評論

winny】評論

一、自書遺囑:遺囑人手寫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民法第1190條)二、公證遺囑: 1.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民法第1191條)三、密封遺囑: 1.秘密作成遺囑並簽名後,將其密封,於封縫處簽名,2.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3.並由公證人及遺囑人及見證人同行簽名。4.密封遺囑如果不符合前面的形式,但具備民法第1190條自書遺囑之形式,則有自書遺囑的效力(民法第1193條)四、代筆遺囑: 1.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2.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3.見證人全體簽名、遺囑人簽名或押指印。(民法第119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