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下列情形,何者法院應諭知免訴判決?
(A)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於判決確定前,重行起訴者
(B)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撤回告訴後,另行自訴者
(C)犯罪之追訴時效已經完成者
(D)對被告無審判權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3896
統計:A(5),B(10),C(263),D(9),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02條 (免訴判決)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