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 Huang】評論
第 59 條
【不放手,直到夢想到手】評論
審計法§60
【annie】評論
審計法第60條各機關營繕工程及定製財物,其價格之議訂,係根據特定條件,按所需實際成本加利潤計算者,應於合約內訂明;審計機關得派員就承攬廠商實際成本之有關帳目,加以查核,並將結果通知主辦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