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蔚婷】評論
父權社會→男女平權
【Civy King Guo】評論
父姓或母姓 非單一男性或女性 所以平等
【CCG】評論
自由不行?
【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評論
在憲法上所稱之自由是下列這幾種: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表現自由、秘密通訊自由、信教自由、集會結社自由男女平等並非是上述所列「自由」之一,而是屬憲法第7條平等權所列: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故應該要選「平等」。至於該題為何是指男女平等,這要看民法1059條的96年5月23日修正前條文, 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 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然後再看現今的民法1059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