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訴願法14條第一項: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 為之。
【little rabbit】評論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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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Juice Wang】評論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