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若發行人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致善意投資人發生損害者,則下列何人非應依其過失責任比例,負賠償責任?
(A)發行人之董事長
(B)發行人之總經理
(C)財務報告之簽證會計師
(D)發行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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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法》第5條(發行人之定義)  本法所稱發行人,謂募集及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或募集有價證券之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