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按Ctrl+F搜尋【自不宜作成】http://www.judicial.gov.tw/publish/paperd/10004/pdf/10004%E3%80%80%EF%BC%8811%EF%BC%89%E6%9C%80%E9%AB%98%E8%A1%8C%E6%94%BF%E6%B3%95%E9%99%A2%E8%A3%81%E5%88%A4.pdf
【chiangpinyi】評論
請問是源自於哪一法條
【KaiKai】評論
行政法院受理撤銷訴訟,發現原處分或決定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 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原告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 情事,認原處分或決定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原告之訴 。 前項情形,應於判決主文中諭知原處分或決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