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更名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是在民國幾年?
(A) 95 年
(B) 98 年
(C) 101 年
(D) 102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8239
統計:A(23),B(425),C(94),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下列那一個社會福利立法制定之後法律名稱從未變更過

用户評論

winny】評論

62年→兒童福利法69年→第二個黃金十年,社會福利三法:社會救助、老人福利、殘障福利(摩友口訣:救救老殘窮)73年→勞動基準法79→少年福利法,處理雛妓,為第一個處理社會問題的法案       修正殘障福利法(人口)81年→就業服務法84年→全民健保,全台第一個普及性福利86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社會工作師法            身心障礙保護法87年→家庭暴力防治法90年→志願服務法,同為國際志工年91年→就業保險法         兩性工作平等法92年→兒童與少年福利法(兒少併法)93年→性別平等教育法94年→性騷擾防治法95年→公益勸募條例96年→身權法更名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98年→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100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