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6.( ) 大和公司之總公司設在臺北,並於紐約及東京分別設立分公司,上一期在臺北的營業收入為800,000元,在紐約之營業收入為1,000,000元,在東京之營業收入為700,000元,則其上一期應計銷項稅額之銷項收入為:
(A)800,000元
(B)1,800,000元
(C)2,500,000元
(D)1,700,000元。〈營1〉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4488
統計:A(151),B(2),C(79),D(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際運輸等事業

用户評論

【用戶】青青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總公司在境內...為什麼僅針對台北營收課稅咧??

【用戶】Weis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題目問『應計銷項稅額』之銷項收入,並非問營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