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ger】評論
103年為3,330萬
【江姿穎】評論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12特定保險給付: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3,330萬元者,扣除3,330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Nicky Huang】評論
保險的死亡給付已從3000萬,提高至3330萬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9.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受益人受領之死亡保險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課稅?(A)3,000 萬元(B)600 萬元(C)100 萬元(D)沒有金額限制.修改成為19.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受益人受領之死亡保險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課稅?(A) 3,000 萬元(B) 600 萬元 (C)100 萬元(D)沒有金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