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Hui Huan】評論
A)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第二款:公益絕對優先說
【張宜文】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第2款:(不得撤銷)受益人無第119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違法授益處分撤銷之信賴保護方式分兩種:無119之前提下---私益 公益,不得撤銷。(行程117但書2款,存續保護)公益 私益,仍得撤銷,但補償損失。(行程120,財產保護)
【。。。。】評論
誰可以舉例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