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投資抵減僅限研究發展支出
(B)僅限最近 3 年內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之公司可適用
(C)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可抵減當年度及以後 3 年度的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D)研究發展支出抵減限額,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902
統計:A(66),B(43),C(196),D(52),E(0)

用户評論

rh_ko】評論

(C)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可抵減當年度及以後 3 年度的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產業創新條例 #10為促進產業創新,最近三年內未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之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

k97】評論

第 10 條為促進產業創新,最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之公司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一經擇定不得變更,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一、於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二、於支出金額百分之十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前項投資抵減之適用範圍、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核定機關、施行期限、抵減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JJ】評論

2F解說才是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