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依現行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機關遇有何情形,得為即時強制?又即時強制之方法有那些?而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國家賠償或損失補償?該請求權之時效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0071
統計:A(3810),B(32),C(285),D(105),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按址投遞時之投遞方式、專用信箱、郵件補償方式

用户評論

【用戶】陳思寧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四十七條郵件以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團體、事務所或其他機構(以下簡稱機關或機構)或其負責人、員工、居住人為收件人或寄由其轉交者,均以其機關或機構為其收件地址。前項機關或機構之分支機關或機構,與本機關或總機構設在同一處所時,其郵件得交與本機關或總機構。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得交與機關或機構內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

【用戶】孩子媽馬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