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 有關傳播業者刊播未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物廣告,下列何者錯誤?
(A)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B)經衛生主管通知限期停止而仍繼續刊播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C)上項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停止刊播為止
(D)情節重大者,撤銷傳播業者之營業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
統計:A(3),B(2),C(3),D(7),E(0)

用户評論

clothe86704】評論

藥事法地96條違反第七章規定之藥物廣告,除依本章規定處罰外,衛生主管機關得登報公告其負責人姓名、藥物名稱及所犯情節,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該藥物許可證;其原品名2年內亦不得申請使用。前項經廢止藥物許可證之違規藥物廣告,仍應由原核准之衛生主管機關責令該業者限期在原傳播媒體同一時段級相同篇幅刊播,聲明致歉。屆期未刊播者,翌日起停止該業者之全部藥物廣搞,並不再受理其廣告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