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依照櫃買中心的法令規定,我國承作債券附條件交易之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A)1個月
(B)3個月
(C)半年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8571
統計:A(0),B(1),C(0),D(13),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阿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 認識債券附條件交易 /※ 何謂債券附條件交易 ※[1] 債券附條件交易,債券持有者暫時出售債券給資金提供者,雙方約定承作金額、天期與利率,到期時由原債券持有者依約定之到期金額買回債券。[2] 其約定的承作期間最短為一天,最長不超過一年。[3] 債券附條件交易又分為附買回交易(RP)及附賣回交易(RS)。⊙註:摘自「債券市場新論觀念架構與實務導向」 / 吳麗敏 , 曾鴻展 , 麥煦書 合書※ 附條件交易承受的風險 ※[1] 附條件交易在債券進行買賣時,賣方已事先約定價格再行買回債券,因此買方在進行附買回交易時,並不承擔本身價格波動的風險,僅是賺取固定的利息收入。[2] 當附條件交易中交易標的債券發生違約時,附條件交易的賣方應承擔該違約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