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經審議委員會否決者,領銜提案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得依下列何程序提起救濟?
(A)國家賠償程序
(B)行政爭訟程序
(C)司法爭訟程序
(D)政治爭訟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3614
統計:A(0),B(75),C(1),D(0),E(0)

用户評論

r6aac】評論

第 55 條 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民投票案經審議委員會否決者,領銜提案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得依行政爭訟程序提起救濟。

我可以做到】評論

修法了

uu】評論

第 53 條 主管機關駁回公民投票提案、認定連署不成立或於法定期間內不為決定者,提案人之領銜人得依法提起行政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