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黃埔條約〉及〈北京條約〉規定法國傳教士可以在中國傳教。1885年,教宗致函清光緒帝,請中國官府保護受中法戰爭影響的教務、傳教士、教徒。總理外交事務大臣李鴻章即派人至羅馬協商,雙方決定通使。隔年,教宗考量某種原因,決定「延後」建交,即無限延期。這次中國與羅馬教廷商議建交,李鴻章的主要考慮為何?未能締交,最可能的原因為何?
(A)樂見教廷與各國建交;教廷改變主意
(B)欲聯合英國對抗法國;英國不予支持
(C)欲打擊法國的保教權;法國堅決反對
(D)結好教廷以討好英國;教廷實力有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5269
統計:A(17),B(33),C(61),D(26),E(0)

用户評論

Guang-Jin Hua】評論

保教派?  法國為何堅持反對?

一跳就昇天】評論

《黃埔條約》又稱《中法五口通商章程》,在 1844 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後,法國也要求清廷與其簽訂條約,以便與英國得到相同的特權,條約規定法國可以在通商港口建立天主教教堂和墳地,而清廷有保護教堂的義務,且此後 1860 年簽訂的《北京條約》又再次重申法國傳教士可以在中國傳教的要求。在中法戰爭時,李鴻章抓住與羅馬教宗聯繫的契機,派人協商通使事宜,明顯看出是為了與法國衝突過後欲尋求能夠削弱或牽制法國的管道。而羅馬教宗主管全球天主教事務,與羅馬聯繫正可以削弱法國在中國對宗教事務的發言權,因此選C最合適。在中法衝突的背景下,反對清朝與羅馬通使的自然是具利害關係的法國,與英國無關,故ABD可以輕易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