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達一定年齡如果被裭奪公權或監護宣告一類的,不能行使參政權,就不是公民
【蕭智巧】評論
了解! 感謝!
【angie】評論
依照公民投票法 第二章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公民投票權。 所以答案是D-能行使參政權者
【Damaris】評論
公民的概念有三種:1.廣義的概念:指在民主國家中所有的國民自出生開始就享有國家賦予並保障的基本權利,和參與管理社會的責任2.狹義的概念:達到法定年齡,享有投票權,是指具有法定權利的公民。我國憲法130條前段: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3.法律的概念:民主國家中可以具體行使參政權者,才是法律上所稱的公民我國憲法130條後段: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