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凱徐】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 45 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4 條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徐德霖】評論
A的敘述是對的,但卻不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沒想到9X年的考題也有這麼強大的陷阱,太大意了囧"
【愛新覺羅載湉】評論
機車考試委員的心 [肌] 真的超重 ...很可怕啊 !!該單位的同事們可要小心
【van731112】評論
這跟心機沒甚麼關係! 根本是題目出得有問題,很明顯是題意不清! 應該是答(A)或(C)都對。因為題目中並未明確表示必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來答題,只有一開始題目有舉例提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而已,後面還接"句號",這樣的出題方式容易使考生誤會到底該依"憲法第45條"或"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1項"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等等法條來答題! 如果真的要說(A)是錯的,題目應該這樣出會清楚點!依我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各級候選人的年齡限制,何者正確?(A)總統候選人須年滿四十歲(錯,因為是憲法第45條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1項的規定)(B)縣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錯,是三十歲)(C)直轄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正確答案)(D)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三歲(錯,是二十六歲)(B)、(C)、(D)都是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個人覺得出這題的老師的中文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