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sus.li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n,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n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