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錦】評論
應該是 (A) 還是(B)? 做題目時,有的答案給 (A) 有的給(B)?
【林一 一】評論
第 264 條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起訴書,應記載左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 之特徵。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起訴時,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根據這條會覺得(B)才對!此考題應該不是考古題,有爭議!
【黃蔚婷】評論
嗯... 法條上看來是"肯定"有的~@@依法條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