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財產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或權利 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益月】評論
可是題目是出售房屋
【小鼠】評論
http://www.htcpa.com.tw/tax/personaltax/1178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其可減除的成本及必要費用如下:一.取得成本部分:(一)取得房屋的價金。(二)購入房屋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的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三)購入該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四)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之使用期間所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如房屋漏水的修護費、水電瓦斯裝置費等。(五)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在出售前所繳納的房屋稅、管理費、清潔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等,則是屬於使用期間的相對代價,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二.移轉費用部分:為房屋所有權移轉支付之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