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李先生為我國居住者,民國 102 年度所得資料如下:薪資 50 萬元,銀行利息所得 10 萬元,短期票券利息所得 10 萬元,稿費 10 萬元,樂透中獎 10 萬元,抽中百貨公司周年慶獎金 10 萬元,試問李先生 102 年度應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為多少?
(A)60 萬元
(B)70 萬元
(C)80 萬元
(D)9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9718
統計:A(86),B(345),C(52),D(9),E(0)
用户評論
【吳知沒】評論
薪資50萬+銀行利息所得10萬+百貨抽中獎金10萬=70萬短期票券,樂透中獎=分離課稅稿費不到18萬可全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