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稱為:
(A)區分地上權
(B)不動產役權
(C)農育權
(D)普通地上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7857
統計:A(9),B(8),C(1),D(86),E(0)

用户評論

【用戶】Bruce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832 條:稱普通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