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A 科技公司與 B 科技公司間因專利侵權事件而爭訟,倘若 A 勝訴,則 B 公司之股票價值極可能下跌。甲律師接受 A 之委任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下列何者情形,甲不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A)甲是 B 公司的股東
(B)甲是 B 公司的監察人
(C)甲是 B 公司董事乙的舅舅
(D)甲是 B 公司於此案件委任之律師丙的女婿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10084
統計:A(7),B(14),C(25),D(54),E(0)

用户評論

【用戶】Yoee Yu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舅舅不是三親等嗎?女婿不是連姻親都不算嗎?

【用戶】Jason Kuo

【年級】

【評論內容】律師倫理規範第 30 條 律師不得受任下列事件:七  相對人所委任之律師,與其有配偶或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關係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本件(C)三等血親剛好不在規範限制內,而(D)為對造委任律師女婿,為姻親關係,其間具利害關係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