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下列何者不屬於陽光法的立法要旨?
(A)良善治理
(B)透明
(C)忠誠
(D)課責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72727
統計:A(4),B(0),C(3),D(4),E(0)

用户評論

【用戶】李珮綺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陽光法案,又稱「信息自由法」、「資訊公開」或「資訊自由」是應用於促使政府機關的資訊向民眾公開的一個通稱,其基本假定是「在一個民主社會,人民有權利知道有關公共政策方面的決定究竟是如何達成的。陽光法案的基本出發點是「人民有知的權利」,但卻有人批評此舉可能妨礙了決策官員以祕密方式處理政務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