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其處罰為:
(A)新臺幣 3,000 元以上 9,000 元以下罰鍰
(B)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C)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D)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1875
統計:A(1),B(0),C(11),D(43),E(0)

用户評論

【用戶】Alice Ch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戶籍法第75條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