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si】評論
(A)將我國由均權制改為地方分權制 →我國目前仍是均權制(B)賦予我國「區長」由官派改為民選之法源依據 →區長目前仍是官派(C)將「省」的性質調整,使其非為地方自治團體 →省仍為地方層級,但不具公法人地位,非屬地方自治團體。我忘記是何時修改的.(D)賦予直轄市原住民區辦理區長與區代表選舉之法源依據 →正確
【Han17】評論
原來是考歷史啊~我以為是法學緒論呢
【桔梗】評論
C選項: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即臺灣省虛級化,通常簡稱凍省或精省,是中華民國政府根據民國86年(1997年)第四次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於民國87年(1998年)將省移除「地方自治團體」地位,並將臺灣省政府縮編改組為行政院之派出機關的政策及過程。(維基百科)所以補充最佳解,年分是民國87年,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