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甲乙丙丁 4 人為經營商業成立公司,4 人先簽訂股東協議書,其中有如下條款:「甲乙分別出資新臺幣一佰萬元,丙丁分別出資新臺幣 50 萬元,甲丙丁有相同表決權利,乙無表決權;股東並依出資對公司負其責任」,此外尚有其他條款,並約定將必要之條款規定於公司章程中,試問以下何者正確?
(A)因乙無表決權,故乙應為兩合公司性質之有限責任股東
(B)有限公司不論股東出資額度多寡,均有相同表決權,故該公司不可能為有限公司
(C)該公司可能為股份有限公司,此時乙所取得之股份為無表決權之特別股
(D)該股東協議將無法組成任何型式之公司組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396
統計:A(5),B(17),C(61),D(5),E(0)
用户評論
【用戶】v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B)第一百零二條 1項 每一股東不問出資多寡,均有一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C)第一百五十七條 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就左列各款於章程中定之: 一、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二、特別股分派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三、特別股之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或無表決權。 四、特別股權利、義務之其他事項。第一百七十九條 (表決權之計算 ) 公司各股東,除有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