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何者非我國公司法上之公司種類?
(A)合夥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公司
(D)兩合公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2105
統計:A(781),B(11),C(8),D(150),E(0)

用户評論

【用戶】業精於勤,事立於豫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公司法第2條(公司種類)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用戶】米奇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1)無限公司(2)有限公司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44.下列何者非屬《公司法》規定之公司種類? (A)無限公司 (B)兩合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合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