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立法院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幾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之?
(A)15人
(B)20人
(C)25人
(D)30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6207
統計:A(85),B(26),C(19),D(15),E(0)

用户評論

【用戶】一定要考上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9 條第二讀會,於討論各委員會審查之議案,或經院會議決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時行之。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第二讀會,得就審查意見或原案要旨,先作廣泛討論。廣泛討論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重付審查或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