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Zoey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一、告訴乃論之罪,是指該罪要有告訴權之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辦,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署,則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纇告訴乃論的案件,當然也就沒有後續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的刑事庭判決的問題。法律上均以「本章或XX罪,須告訴乃論」明定的犯罪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 二、非告訴乃論之罪,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道後,就一定要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始偵辦調查,進而決定要不要起訴,告訴人不得聲明撤回告訴。檢警若是知悉而不偵辦,則會夠成刑法第127條的瀆職罪。簡單說,「非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不論是否告訴,只要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即得偵查起訴,例如殺人、放火、竊盜、強盜等罪,因其侵害法益較重大應予追訴處罰。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748
【用戶】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To 4F:告訴乃論之「告訴」,指的就是告訴吧!因為法官本來就是採不告不理原則,所以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也是要有人(檢察官或自訴人)向法院起訴,法院才受理。
【用戶】Roger Re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這邊我有個疑問刑法第229-1裡面有述說對配偶犯第224也就是強制猥褻罪需告訴乃論是否有包含這題的範圍呢?第 229-1 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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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一、告訴乃論之罪,是指該罪要有告訴權之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辦,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署,則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纇告訴乃論的案件,當然也就沒有後續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的刑事庭判決的問題。法律上均以「本章或XX罪,須告訴乃論」明定的犯罪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 二、非告訴乃論之罪,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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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To 4F:告訴乃論之「告訴」,指的就是告訴吧!因為法官本來就是採不告不理原則,所以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也是要有人(檢察官或自訴人)向法院起訴,法院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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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這邊我有個疑問刑法第229-1裡面有述說對配偶犯第224也就是強制猥褻罪需告訴乃論是否有包含這題的範圍呢?第 229-1 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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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一、告訴乃論之罪,是指該罪要有告訴權之人或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偵辦,也就是說如果被害人沒有向法院檢察署直接提告,或向警局報案後移轉法院檢察署,則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纇告訴乃論的案件,當然也就沒有後續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的刑事庭判決的問題。法律上均以「本章或XX罪,須告訴乃論」明定的犯罪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 二、非告訴乃論之罪,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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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To 4F:告訴乃論之「告訴」,指的就是告訴吧!因為法官本來就是採不告不理原則,所以即使是非告訴乃論,也是要有人(檢察官或自訴人)向法院起訴,法院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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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這邊我有個疑問刑法第229-1裡面有述說對配偶犯第224也就是強制猥褻罪需告訴乃論是否有包含這題的範圍呢?第 229-1 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