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計算(x-3)(x-4)(x+4)(x+3)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2652
統計:A(469),B(13),C(32),D(9),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chen Hsi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商標法第 20 條在與中華民國有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依法申請註冊之商標,其申請人於第一次申請日後六個月內,向中華民國就該申請同一之部分或全部商品或服務,以相同商標申請註冊者,得主張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