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 3 個月定期檢討,行政院將毒品之分級及品項公告調整、增減後,並送請立法院查照。若立法院認為此

【評論內容】第 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3.女人(複數)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國一英文上第二次-105 年 - 2016新北市市立中正國中七年級105 上學期英文第二次段考(期中考)康軒#94280討論私人筆記( 0 )最佳解!

【評論內容】第 240 條   公司得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 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行之。 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依前三項決議以紅利轉作資本時,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紅利,得發給新股 或以現金支付之。 依本條發行新股,除.....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下列何者?(A)與應送達人熟識的隔壁鄰居(B)送達人之雇主(C)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D)與應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之同居人

【評論內容】不獲會晤-沒有見到應受送達人補充送達第 73條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前項規定於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 甲為內政部警政署九職等科長,因涉瀆職刑事責任,經內政部警政署專案考績記二大過免職。同一事件,復經監察院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作成記過二次之處分。內政部警政署應為下列何項處置?(A)執行

【評論內容】專案考績是-懲處公懲會-懲戒對於同一事件,若重覆處罰,即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同一事件經主管長官已為處分後,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者,其原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 關於訴願之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願審議應實施言詞辯論 (B)訴願審議採當事人進行主義(C)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實施調查 (D)鑑定費用原則上由訴願人負擔

【評論內容】書面審理原則、職權進行主義   第 72 條 鑑定所需費用由受理訴願機關負擔,並得依鑑定人之請求預行酌給之。 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交付鑑定所得結果.....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54 Y證券商接受其客戶張三委託,以Y的名義,為張三於集中市場買進A上市公司股票3,000股,並向其收取手續費,此商業交易模式稱之為?(A)代理 (B)居間 (C)行紀 (D)承銷

【評論內容】第 565 條 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 576 條 稱.....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62 依相關國際海洋法公約,海盜行為之犯罪地是:(A)公海或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B)領海(C)鄰接區(D)專屬經濟區

【評論內容】第100條(合作制止海盜行為的義務)所有國家應盡最大可能進行合作,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旅客於發航前死亡、疾病或其他基於本身不得已之事由,不能乘船者,運送人得請求票價多少?(A)十分之一(B)十分之二(C)十分之三(D)十分之四

【評論內容】海商法   第84條 旅客於發航二十四小時前,得給付票價十分之二,解除契約;其於發.....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 外國人 A 因違反相關法令遭主管機關廢止其居留許可,主管機關廢止 A 之居留許可前,應通知 A 陳述意見而未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主管機關最遲應於何時補正此一瑕疵?(A)A提起訴願前(B)訴願程序

【評論內容】第 114 條 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 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

【評論主題】4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 3 個月定期檢討,行政院將毒品之分級及品項公告調整、增減後,並送請立法院查照。若立法院認為此

【評論內容】第 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

【評論主題】15.大學自治為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下列何者不屬於大學自治事項範圍?(A)教師解聘條件 (B)課程設計 (C)學力評鑑 (D)畢業條件

【評論內容】大學自治為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大學對於教學、研究與學習之學術事項,.....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8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下列何者?(A)與應送達人熟識的隔壁鄰居(B)送達人之雇主(C)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D)與應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之同居人

【評論內容】不獲會晤-沒有見到應受送達人補充送達第 73條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前項規定於前.....

【評論主題】17 甲為內政部警政署九職等科長,因涉瀆職刑事責任,經內政部警政署專案考績記二大過免職。同一事件,復經監察院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作成記過二次之處分。內政部警政署應為下列何項處置?(A)執行

【評論內容】專案考績是-懲處公懲會-懲戒對於同一事件,若重覆處罰,即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同一事件經主管長官已為處分後,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者,其原處.....

【評論主題】5 關於訴願之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願審議應實施言詞辯論 (B)訴願審議採當事人進行主義(C)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實施調查 (D)鑑定費用原則上由訴願人負擔

【評論內容】書面審理原則、職權進行主義   第 72 條 鑑定所需費用由受理訴願機關負擔,並得依鑑定人之請求預行酌給之。 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交付鑑定所得結果.....

【評論主題】54 Y證券商接受其客戶張三委託,以Y的名義,為張三於集中市場買進A上市公司股票3,000股,並向其收取手續費,此商業交易模式稱之為?(A)代理 (B)居間 (C)行紀 (D)承銷

【評論內容】第 565 條 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 576 條 稱.....

【評論主題】14 A公開發行公司將召開股東會改選7董3監,B股份有限公司為A公司之大股東,具有當選5董2監的實力,B公司正在規劃席次的安排事宜。請問下列方案何者合法?(各方案請獨立判斷)(A)由B自行當選董事後,

【評論內容】第 27 條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亦得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代表人有數人時,得分別當選,但不得同時當.....

【評論主題】7 下列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的敘述,何者正確? (A)政黨及任何人得於競選期間任意於公園、學校等所有公共設施懸掛標語、看板、旗幟等競選廣告物 (B)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得從事

【評論內容】第 52 條 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政黨於競選活動期間,得為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並應載明政黨名稱。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競選辦事處、政黨辦公處及宣傳車輛為限。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供候選人或推薦候選人之政黨使用之地點,不在此限。 前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地點,應公平合理提供各政黨或候選人使用;其使用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競選廣告物之懸掛.....

【評論主題】62 依相關國際海洋法公約,海盜行為之犯罪地是:(A)公海或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B)領海(C)鄰接區(D)專屬經濟區

【評論內容】第100條(合作制止海盜行為的義務)所有國家應盡最大可能進行合作,以.....

【評論主題】公示送達,應就於外國為送達而為公示者,經幾日發生效力?(A)五十日 (B)六十日 (C)七十日 (D)八十日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81 條

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為公示送達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但第七十九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第78 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而無人為公示送達之申請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

【評論主題】甲於裁判確定前犯 ABCD 4 罪,其中 A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2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5 萬元、犯罪所用之物沒收;B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3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10 萬元、褫奪公權

【評論內容】(A )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B)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評論主題】三、試提出空間規劃在因應「氣候變遷」議題之調適(adaptation)策略?(25 分)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評論主題】三、試提出空間規劃在因應「氣候變遷」議題之調適(adaptation)策略?(25 分)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評論主題】7. 如下圖,直角△ABC 中,∠A=90°,  ,若∠DCA=25°,則∠B=___(10)______

【評論內容】公開傳輸權- 用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傳輸著作公開播送權-電視台、廣播電台以有線或無線廣播傳達著作公開上映權-用視聽機器在一定場所傳達視聽著作公開演出權-在公共場所演奏或表演音樂,或用機器設備播放音樂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評論主題】三、試提出空間規劃在因應「氣候變遷」議題之調適(adaptation)策略?(25 分)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評論主題】8 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

【評論內容】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下列政府資訊,除依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三、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四、行政指導有關文書。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六、預算及決算書。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評論主題】三、試提出空間規劃在因應「氣候變遷」議題之調適(adaptation)策略?(25 分)

【評論內容】第 160 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評論主題】8 外國人 A 因違反相關法令遭主管機關廢止其居留許可,主管機關廢止 A 之居留許可前,應通知 A 陳述意見而未給予其陳述意見之機會,主管機關最遲應於何時補正此一瑕疵?(A)A提起訴願前(B)訴願程序

【評論內容】

第114 條

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

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

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

當事人因補正行為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聲明不服者,其期間之遲誤視為不應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其回復原狀期間自該瑕疵補正時起算。

 

 

【評論主題】4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第 3 項規定,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 3 個月定期檢討,行政院將毒品之分級及品項公告調整、增減後,並送請立法院查照。若立法院認為此

【評論內容】

第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第一項經通知更正或廢止之命令,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評論主題】15.大學自治為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下列何者不屬於大學自治事項範圍?(A)教師解聘條件 (B)課程設計 (C)學力評鑑 (D)畢業條件

【評論內容】大學自治為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大學對於教學、研究與學習之學術事項,諸如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及畢業條件等,均享有自治權。

【評論主題】5 關於訴願之審議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願審議應實施言詞辯論 (B)訴願審議採當事人進行主義(C)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職權實施調查 (D)鑑定費用原則上由訴願人負擔

【評論內容】

書面審理原則、職權進行主義

 

第 72 條

鑑定所需費用由受理訴願機關負擔,並得依鑑定人之請求預行酌給之。

依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交付鑑定所得結果,據為有利於訴願人或參加人之決定或裁判時,訴願人或參加人得於訴願或行政訴訟確定後三十日內,請求受理訴願機關償還必要之鑑定費用。

 

【評論主題】54 Y證券商接受其客戶張三委託,以Y的名義,為張三於集中市場買進A上市公司股票3,000股,並向其收取手續費,此商業交易模式稱之為?(A)代理 (B)居間 (C)行紀 (D)承銷

【評論內容】

第565 條

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 576 條

稱行紀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

 

【評論主題】14 A公開發行公司將召開股東會改選7董3監,B股份有限公司為A公司之大股東,具有當選5董2監的實力,B公司正在規劃席次的安排事宜。請問下列方案何者合法?(各方案請獨立判斷)(A)由B自行當選董事後,

【評論內容】

第27 條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亦得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代表人有數人時,得分別當選,但不得同時當選或擔任董事及監察人。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代表人,得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對於第一項、第二項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評論主題】7 下列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的敘述,何者正確? (A)政黨及任何人得於競選期間任意於公園、學校等所有公共設施懸掛標語、看板、旗幟等競選廣告物 (B)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得從事

【評論內容】

第52 條

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政黨於競選活動期間,得為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並應載明政黨名稱。宣傳品之張貼,以候選人競選辦事處、政黨辦公處及宣傳車輛為限。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樑、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廣告物。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供候選人或推薦候選人之政黨使用之地點,不在此限。

前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地點,應公平合理提供各政黨或候選人使用;其使用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競選廣告物之懸掛或豎立,不得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秩序,...

【評論主題】62 依相關國際海洋法公約,海盜行為之犯罪地是:(A)公海或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地方(B)領海(C)鄰接區(D)專屬經濟區

【評論內容】

第100條(合作制止海盜行為的義務)所有國家應盡最大可能進行合作,以制止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的海盜行為。

 

【評論主題】公示送達,應就於外國為送達而為公示者,經幾日發生效力?(A)五十日 (B)六十日 (C)七十日 (D)八十日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

第81 條

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為公示送達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但第七十九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第78 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而無人為公示送達之申請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

【評論主題】甲於裁判確定前犯 ABCD 4 罪,其中 A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2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5 萬元、犯罪所用之物沒收;B 罪部分,法院諭知有期徒刑 3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10 萬元、褫奪公權

【評論內容】(A )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評論主題】9 甲為行政機關公務員,因任職之行政機關人力精簡之故,要求其超時工作,且須擔任辦公室清掃工作,甲認為損害其權益而請求救濟。甲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A)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B)向服務機關之上級

【評論內容】第 78 條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前項之服務機關,以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之權責處理機關為準。

【評論主題】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為回復其損害,得於刑事訴訟程序對於被告提起:(A) 非常上訴 (B) 再審 (C) 附帶民事訴訟 (D) 抗告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487 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某縣警察局員警甲、乙、丙合法搜索犯罪嫌疑人張三涉嫌販賣安非他命之案件,於未查獲任何可得扣押之物後,提出檢察官簽發之身體檢查許可書,要求向張三採尿,該尿液後經鑑定有陽性反應。有關該採樣之檢查身體處分,下

【評論內容】第 205-1 條鑑定人因鑑定之必要,得經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之許可,採取分泌物、排泄物、血液、毛髮或其他出自或附著身體之物,並得採取指紋、腳印、聲調、筆跡、照相或其他相類之行為。前項處分,應於第二百零四條之一第二項許可書中載明。

【評論主題】我國近十年來制定之重要勞動法規中不包括下列何者?(此題為97年的考題請以97年為基準作答)(A)性別工作平等法(B)勞工退休金條例(C)勞動基準法(D)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評論內容】(A)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總統公布;並自九十一年三月八日起施行(B)勞工退休金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總統公布全文;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評論主題】設甲駕車不慎撞到乙車,乙不幸罹難,下列說明何者錯誤?(A)乙之祖父母不得對甲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B)乙之子女包括非死產之胎兒得對甲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C)乙之配偶係再婚之配偶得對甲請求非財產上

【評論內容】第 194 條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評論主題】受僱者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行為後,如果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的處分有異議時,可以採取何種救濟手段?(A)得逕行提出行政訴訟(B)得提請該地方政府將該案件移轉法院審理(C)得逕行提起

【評論內容】第 34 條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評論主題】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等,於執行職務時,如果知悉疑有家庭暴力情事,應立即如何處理?(A)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B

【評論內容】第 50 條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評論主題】受僱勞工之勞工保險一般事故保險費應如何分攤?(A)勞工與雇主各50%(B)勞工、雇主、政府各三分之一(C)雇主60%、勞工30%、政府10%(D)雇主70%、勞工20%、政府10%

【評論內容】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罰法第2條所規定之行政罰種類?(A)吊扣證照(B)公布姓名或名稱(C)課處怠金(D)輔導教育

【評論內容】怠金-行政執行罰第 2 條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吊扣證照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四、警告性處分:輔導教育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處分之效力?(A)既判力(B)存續力(C)構成要件效力(D)執行力

【評論內容】行政處分之效力,可分為拘束力、存續力、執行力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得作為裁處罰鍰時之審酌因素?(A)受罰者之資力(B)受罰者繳納罰鍰之意願(C)裁罰機關之財務狀況(D)裁罰機關之行政執行能力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18 條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行政處分無效?(A)處分機關住址不明者(B)對相對人而言,實現行政處分內容顯有相當困難者(C)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D)相對人名譽因此受到重大明顯影響者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3 下列何種書面行政處分得不記明理由?(A)對人民權益限制程度輕微者(B)處分相對人顯無能力理解者(C)處分之相對人為現役軍人者(D)一般處分經公告者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97 條書面之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一、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二、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無待處分機關之說明已知悉或可知悉作成處分之理由者。三、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四、一般處分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程序。六、依法律規定無須記明理由者。

【評論主題】2 下列何種情形,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A)當事人不明者(B)當事人拒絕收取送達文書者(C)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D)對無行為能力人送達者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 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 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評論主題】國家制定法律規定雇主有防治職場性騷擾之義務,請問此一立法主要是實現受僱者基本權利之何種作用?(A)防禦功能 (B)給付請求功能 (C)保護義務功能 (D)程序保障功能

【評論內容】

保護義務之意義在於,課予國家採取一定措施之義務,使人民之基本權利免於第三人之侵害。

而本題較強調者,乃國家採取制定法律之措施,保護員工免於第三人雇主之性騷擾,為基本權保護義務功能面向之作用

【評論主題】20.在憲法增修條文基本國策規定中,關於社會福利工作之支出,下列何者應優先編列?(A)福利服務 (B)國民就業(C)社會保險(D)醫療保健

【評論內容】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評論主題】16.關於警察事權之分配,遇有未列舉事項,中央與地方發生爭議時,應由下列何者解決之?(A)司法院大法官(B)立法院(C)行政院 (D)公民投票

【評論內容】第 77 條中央與直轄市、縣 (市) 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 (鎮、市) 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鄉 (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主題】43 著作人原則上何時起得享有著作權?(A)著作構思開始時(B)於著作完成時(C)提出著作權許可申請時(D)著作權許可證核發時

【評論內容】第 10 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28 我國民法為防收養遭到濫用,在方式上採用何種制度?(A)契約制(B)戶政機關審查制(C)契約併同法院認可制(D)法院許可制

【評論內容】第 1079 條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第 1079-3 條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發生效力。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評論主題】23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之規定,下列有關大法官之敘述,何者正確?(A)大法官15人,另加並為司法院院長、司法院副院長之大法官2人,故司法院大法官總共17人(B)大法官須由現職法官轉任(C)大法官負責

【評論內容】第 5 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評論主題】2 依憲法第143條之規定,在私人土地上發現溫泉,其所有權歸屬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應歸土地所有人所有(B)應歸國有(C)應歸發現者所有(D)應歸土地所有人、國家、發現者三方共同所有

【評論內容】第 143 條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評論主題】5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規定,有關領土變更案之程序,下列何者正確?(A)經由人民直接連署提出領土變更案(B)變更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1個月內公民投票複決(C)經由立法院提出領土變更案(D)變更案經公告

【評論內容】第 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外國法律及判例不與我國社會情況相反者可以作為下列何者而適用(A)法律(B)法理(C)條約(D)習慣

【評論內容】

民法:

第 第一條

 

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習慣:習慣者,法律所未規定之事項,無背於公序良俗,為一般人確信其有法之效力之多年慣行之事實

◎17年上字第 613號:「習慣法之成立,須以多年慣行之事實,及普通一般人之確信心為基礎。」

法理:法理者,乃法律之原理;由法律精神,以公平正義為目標推演而得。又稱條理,有補充法律之效力,但須後於習慣而適用。

 

◎適用之限制:

1..法律無規定且無習慣。

2.現行法之類推適用以民事法為限。

3.外國法律及判例之參考須不違背我國社會習俗

4.適用時有一定之原理原則。

 

【評論主題】25 司法院釋字第 614 號解釋認為公務人員曾任公營事業人員年資是否採計問題,應於法律中明定。此在學說中稱為:(A) 平等原則 (B) 比例原則 (C) 法律優越原則 (D) 法律保留原則

【評論內容】憲法上之法律保留原則乃現代法治國原則之具體表現,不僅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給付行政措施如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固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本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公務人員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者,其服務於公營事業之期間,得否併入公務人員年資,以為退休金計算之基礎,憲法雖未規定,立法機關仍非不得本諸憲法照顧公務人員生活之意旨,以法律定之。在此類法律制定施行前,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或逕行...

【評論主題】11.依我國刑法規定,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A)易服勞役 (B)易以拘留 (C)易以訓誡 (D)易科罰鍰

【評論內容】第 43 條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誡。

【評論主題】三、試回答下列有關屬性抽樣的問題:【題組】⑴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試判斷下列兩個情況,何者需要較大的樣本量,並說明其原因?(5 分)情況 1:預期母體偏差率為 2%,最大可容忍偏差率為 5%。情況

【評論內容】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第 358 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 359 條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 360 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第 361 條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第 362 條製作專供犯本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 363 條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評論主題】【題組】⑵本循環之性能係數(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20 分)註:1.空氣定壓比熱 Cp = 1.004 kJ/kg K,定容比熱 Cv = 0.717 kJ/kg

【評論內容】第 173 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 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 306 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評論主題】四、試述「新媒體藝術」的特質與互動性。(25 分)

【評論內容】第 307 條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題組】5、承上題,入侵者最後的遭遇是什麼?(須完整敘述) (1分)答:

【評論內容】

自首之意義:

 

是指「犯人在犯罪未發覺前,向該管公務員(通常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行申告犯罪事實而接受裁判」之意。自首制度的用意在獎勵犯人悔過自新,並使偵查機關容易明瞭犯罪的真相,不致牽連無辜,而且可以省掉為了偵查犯人所花費的人力、物力、時間等。為此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自首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一)自首必須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所謂未發覺,是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員尚未發覺犯罪事實,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如果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未發覺,即使被害人或其他人已發覺,仍屬未發覺。(二)自首必須告知自己所為...

【評論主題】二、何謂顧客不滿(dissatisfaction)?何謂顧客驚喜(delight)?什麼是顧客可容忍區範圍(zone of tolerance)?請以搭飛機舉例說明。(25 分)

【評論內容】

第305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強制執行。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應先定相當期間通知債務人履行;逾期不履行者,強制執行。

債務人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公法人者,並應通知其上級機關督促其如期履行。

依本法成立之和解,及其他依本法所為之裁定得為強制執行者,或科處罰鍰之裁定,均得為執行名義。

 

【評論主題】6、若x+y的正平方根為8,x-y的負平方根為-6,求2x+3y之值

【評論內容】第 三十 條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評論主題】【題組】(2)= 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 33 條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

【評論主題】4、計算(x-3)(x-4)(x+4)(x+3)

【評論內容】商標法第 20 條在與中華民國有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依法申請註冊之商標,其申請人於第一次申請日後六個月內,向中華民國就該申請同一之部分或全部商品或服務,以相同商標申請註冊者,得主張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