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chen Hsieh】評論
大學自治為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大學對於教學、研究與學習之學術事項,諸如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學力評鑑、考試規則及畢業條件等,均享有自治權。
【孫國維】評論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63
【阿答力】評論
教師的人事是依據教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