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因不動產之物權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10Ⅰ有明文規定第五百六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婚姻無效或撤銷婚姻與確認婚姻成立或不成立及離婚或夫妻同居之,專屬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第499條, 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510條 (管轄法院)支付命令之聲請,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或第二十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 第 510 條 相關法條民事訴訟法 第六編督促程序 相關法條
【喵言喵語】評論
專屬管轄有:1.不動產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 2.再審 3.第三人撤銷訴訟 4.支付命令 5.婚姻關係 6.收養關係 7.監護宣告 8.死亡宣告。5~8原為民訴法,後來民訴相關條文全部刪除改列在家事事件法內,不過考選部的命題大綱中有包含家事事件法,所以建議以下法條別忽略了家事事件法的部份。一、民訴§10(因不動產涉訟之特別審判籍)- 不動產所在地①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二、民訴§499(再審管轄法院)- 判決之原法院①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三、民訴§507-2(第三人撤銷之訴管轄法院)- 原法院①第三人撤銷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四、民訴§510(支付命令管轄法院)- 有管轄...
【Alicece Chen】評論
司法特考"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五等命題大網裡,有列到"家事事件程序",所以建議仍舊要看,但四等執行員沒有列到,其他的部份建議大家看一下當年度考試命題大網,及今年後續相關考試的命題方向吧。
【109年希考運祈佑】評論
專屬管轄→1.民訴§10(因不動產涉訟之特別審判籍) 2.民訴§499(再審管轄法院)
【Auko Re】評論
因侵權行為涉訟者,得由行為地之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