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chen Hsieh】評論
第 307 條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評論
罪數論一行為(非法搜索)侵害同一法益(個人生活自由法益),該當數罪名(CH26妨害自由的306和307)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