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chen Hsieh】評論
第565 條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第 576 條稱行紀者,謂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
【orange】評論
請問是什麼法?證券交易法?
【Jing-Yu Wang】評論
orange 是在民法裡唷!
【97141346】評論
是證券交易法的考題,但是是考民法及證交法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