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何者係民國 102 年《特殊教育法》修正後新增加的特殊教育人力?
(A)教師助理員
(B)生活助理員
(C)臨時教師助理員
(D)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2727
統計:A(77),B(25),C(23),D(425),E(0)
用户評論
【林怡芬】評論
特殊教育法 民國103年06月18日第14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應設置專責單位,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前項專責單位之設置與人員之遴聘、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