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明星公司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公司,於 106 年 4 月 1 日取得房地一筆,成本為 2,500 萬元,出售日為 107年 5 月 3 日,售價為 2,000 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為 100 萬元,若其不含出售房地損益之 107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為 800 萬元,其 107 年應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若干?
(A) 40 萬元
(B) 51 萬元
(C) 60 萬元
(D) 16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Chang Diana】評論

因為房地收入-取得成本-移轉費用=2000-2500=-500<0,該交易所得為負數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但不得再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而107年起,營所稅率由17%調為20%因此營所稅額為[800+(2000-2500)]×20%=60萬